2022年高考升学政策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面,主要介绍了考试模式、考试内容范畴上的一些改变。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显示,广东2022年高考将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2022年将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01 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 合格性考试 作为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 选择性考试 成绩计入高考加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参加夏季考试的考生,一年考一次,成绩仅当年有效)。
02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 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信息管理平台;各高校也会制定各自的综合素质评估。
- 综合素质评估内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03 文科、专科高考招生适当分开,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3.1 本科高校主要以夏季招生为主,按“3+1+2”的模式,高考总分为750分。
- “3+1+2”介绍:“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物理、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 分数分配:“3”+“1”共550分;“2”为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分为A-E5个等级。
- 选科要求:物理、历史任选一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任选两门(高校部分专业都有对选科有要求,只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才能填报)。
3.2 高职院校主要以春季招生为主,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模式。
-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种不同类别的学生群体招生:
- 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
- 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所报考的院校进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 初中毕业生:文化素质采用中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主测试。
01 可报名的人员
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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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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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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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
1、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1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2、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3、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0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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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 |
1、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2、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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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 |
1、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2、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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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 |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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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身份 |
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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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
广东户籍 |
√ 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 √ 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 ×在其他地(市)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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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 |
√ 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 √ 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 × 在其他地市(市)借考 |
往届毕业生 |
广东户籍 |
√ 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 × 在其他地(市)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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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 |
√ 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院校所在地(市)报考 × 在其他市借考 |
同等学历人员 |
√ 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 × 在其他地(市)借考 |
01 有选科要求的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分别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开划线、投档、录取。
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科要求必须相同;必须符合填报院校专业对应的科目;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
02 普通专业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总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